自称“朝中有人”,诱骗干部沉沦!剪除基层官场骗子滋生苗头******
身份五花八门,自称“朝中有人”,诱骗干部沉沦……半月谈记者梳理并调研近年来查处的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发现,一些官场骗子打着所谓的“上级领导”旗号,骗取党性差的干部信任,在围猎党员干部过程中牟取不当利益。专家呼吁,有针对性打好预防针,维护来之不易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背景”的“政治骗子”。
善于营造“朝中有人”假象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官场骗子身份各不相同,年龄差异较大,多为体制外人员。如2019年被公诉的政治掮客苏洪波曾是香港某公司的董事长;诈骗山东省原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的是一名道士;在2021年落马的江西建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才柬一案中,骗子团伙里有按摩店老板、老中医等。
办案人员介绍,官场骗子通常借助老乡会、战友会、领导活动等场所,专门结交领导干部,以拓展人脉。他们时刻关注人事动向,问题官员落马后,有的官场骗子便通过掮客,或自己充当掮客,主动联系问题官员及其亲属,表示愿意提供帮助。
从作案手法上看,官场骗子普遍善于营造“朝中有人”假象。在云南行骗的何清帆仅读过3年农校,却自称“父亲是中央领导,父亲娶了后妈后自己跑到云南做生意”。何清帆打造出高深莫测的人设,经常去北京拍一些以标志性建筑为背景的照片发在朋友圈,让人误以为她有门路。
何清帆认识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原局长涂力军后,在两年多时间里以“谈恋爱”的名义,从涂力军手中承揽2.1亿元项目。2019年,涂力军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组织审查,何清帆也因涉嫌共同职务犯罪和行贿被昆明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2021年9月,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原县委书记袁守旺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当袁守旺预感自己在被组织调查时,与之相识的商人贺某找上了门。他刻意在袁守旺面前“给大领导打电话”,展示其背景深厚。贺某资金紧张,想从袁守旺处拿一笔钱解燃眉之急,便表示可以到北京帮袁守旺找关系、跑门路。
袁守旺通过他人转给贺某200万元活动经费。2021年清明节期间,贺某来到吉水,袁守旺问贺某“找关系”的进展,贺某以谎言搪塞。结果没过几天,袁守旺就被留置。
有关学者认为,官场骗子一直有,且在干部换届、重大会议等特殊时段异常活跃。这些官场骗子积极游走于政商之间,牵线搭桥,散布所谓“内幕消息”,获取一些心怀不轨官员的信任。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官场骗子之所以能够精心布局、撒网围猎党员干部,依赖的就是人事变动信息带来的人心浮动。事实上,此前一些干部正是在谋求换届升迁时被套牢的。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介绍,单增德派人专门去泰山找道士求签。有道士听出来意,介绍所谓北京的“大领导”,后来单增德前后送了上百万元现金给道士推荐的人,希望能在换届时如愿以偿,最后无果。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表示,当前仍不排除有少数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他们面对个人发展机会时容易迷失自我,进而把希望寄托在官场骗子的身上。
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原主任郭亚丁说,少数官员仍存在“人比规则好用”“办事要找人”“靠人际关系去解决问题”的扭曲权力观,官场骗子则充当腐败链条上的掮客,助长腐败滋生。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马一德表示,部分官员想通过牵线、走捷径达到“速成”的目的,希望官场骗子能给他开绿灯、找通道,实际只会越陷越深。
“官场骗子违法犯罪手段隐秘、模糊、微妙,通过领导干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捞取经济利益。”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常龙说,由于违法官员与官场骗子之间的交易摆不到台面上,有些官员即便最终发现上当受骗也不敢报案,只能破财免灾,自认倒霉。这又无形中助推官场骗子继续实施新的欺骗行为。
让官场骗子无处可藏
近年来,随着我国干部任用选拔体制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不断提升,一大批厚道正派、勤勉敬业、专业精通的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程序走向领导岗位,干部任用选拔制度呈现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不让老实人吃亏”“能者上,庸者下”等理念深入人心。
郭亚丁认为,下一步还需继续完善干部升迁的制度设计,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同时扩宽信访举报途径,让官场骗子无处可藏。
马一德表示,要对官场骗子的典型案例作深度剖析,可以将其作为党员干部在宪法宣誓就职前的常规性教育,并融入党史和党课教育中去,培养党员干部的敬畏之心、防范之心。同时,向社会公布官场骗子典型案例,让全社会知道“特异功能、算卦、攀附、自称领导亲戚”等行为是官场骗子常用的伎俩。
以持之以恒的作风建设为全党“拧紧螺丝”,“不信组织信骗子”的畸形思想才能得到完全遏制。“继续在思想根子上巩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理想信念,只有这样,才能杜绝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和个人发展过程中,不再寄托到官场骗子身上。”宋伟说。
胡常龙表示,要教育、引导、培养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不求做大官,但求做大事”的思想境界做好工作。
(半月谈 记者:王井怀 杨文 字强 吴帅帅 吴文诩 赖星)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我们又该如何自我保护?******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